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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石门县新文货运部(个体工商户)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公示
分类: 公示 发布时间:2025-03-31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根据交通运输部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》(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)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,石门县交通运输局受理了石门县新文货运部(个体工商户)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申请。
    公示期自2025-03-31至2025-04-05,共5个工作日。

石门县交通运输局
2025-03-31